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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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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chun.gov.cn/)或本机关网站(http://hrss.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宜阳大厦中座948,电话:0795-3220795,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宜春市2021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安排要求,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人社领域改革重大任务,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成立了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分管秘书科的副局长担任,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秘书科工作副局长负主要责任,各科(中心)负责人各负其责、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专门安排2名同志负责网站的维护更新、信息的审核、上传、统计工作,确保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建立健全制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健全宜春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审核公开内容,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我局网站公开的内容,需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2021年6月16日,我局出台了《2021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7月17日,出台了《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重点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的文件材料的学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做好保密审查教育等;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根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三)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宜春人社”微信公众号,围绕养老、社保知识、创业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科学设置公开栏目,今年以来累计发布人社114余条日均浏览量达到1411人,达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官方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职业培训、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人社网站集中发布、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并实时动态调整更新,主动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优化“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积极推动12333平台建设升级,提高12333热线接听率、准确率和规范性,不断扩大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社会影响力,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大力宣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年一年12333电话咨询量高达477568,增进了老百姓对12333电话咨询热线的了解,咨询量迅速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0

7

规范性文件

43

1

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6

2

0

0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薄弱,培训上有欠缺,致使具体工作开展中碰到问题难以把握。二是网络技术水平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21年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增加了一名事业干部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及网络宣传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宣传干部培训,努力按照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立足本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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