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政治建设方面 2019年04月04日
案 由 |
关于优化全市土地报批工作中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缴存环节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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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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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
通讯地址 |
电话号码 |
罗志勇 |
(樟树)江西仁济医药有限公司() |
13907050995 |
关于优化全市土地报批工作中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缴存环节的建议
宜春市政协委员 罗志勇
土地是当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各县市向省自然资源厅报批土地的工作本来就流程复杂,环节过多,且从2014年起,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基础上更是加了一道需提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缴存的环节。由于该项环节会导致土地报批工作推进受阻,存在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危害,为进一步把“放管服”政策落到实处,克服“怕、慢、假、庸、散”的现象,建议优化全市土地报批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缴存的环节。
如,樟树市的被征地农民补偿已达到标准要求,失地农民也落实了社保,按规定失地农民进社保是以占耕地的面积来测算的,被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或人均耕地低于0.3亩、年满16周岁以上才算保障对象。各县市社保局每到年底要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征地面积核实失地农民数量,测算缴费金额,实际操作中是宜春市社保局根本核不了具体的缴费金额,就只能不分地类按总面积全额缴存,各县市在具体缴费过程中也会因为打款金额与实际费用存在偏差而耽误办事时间,导致土地报批受阻,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建议,人社部门采取多种途径进行程序优化:一是资金缴存和审批盖章同步进行,县级部门向市人社局做出承诺,在多少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入专用账户;二是采取年末统一支付方式或预存再据实结算的模式,等市人社局核算后再进行多退少补,避免在报地工作的时间点上因缴费事项耽误时间;三是放下权力,由县级人社进行资金对接和管理,再由县级人社局向市级反馈和汇总。
只有去除“行政冗余”才能避免“审批长征”,在公对公、上下级等业务办理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自身工作业务内容多做调查研究,多倾听下级部门的意见建议,优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业务受理及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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