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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6-25 16:34:00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法治人社建设,为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走深运用法治思维引领创新发展。

1、加强学习培训宣传解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领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继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邀请宣讲名师开展宣讲,营造大学习大宣传的浓厚氛围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人社建设创新发展。

2落实法治人社建设推进机制。切实履行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法治人社建设重大问题,结合宜春市“彰显思想伟力、勇建法治新功”主体实践活动要求,部署推全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完善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把“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认真做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有关规定,定期调度协调、督促推进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提高人社政务服务效能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赣服通”人社专区和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宜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优化服务体验,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使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全面梳理人社部门惠企政策依托省政府“惠企通”平台,加快推进惠企政策数据归集,实现人社惠企政策“直达快办”。加快推进社银合作,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人社便民服务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充分支撑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健全完善重大复杂疑难行政行为决定前内部会商机制,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信访答复审核、信息公开审核和其他重大行政行为审核工作。

5、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运行实施闭环管理,制定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细则》,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平台统一公开查询。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检查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不予处罚不予强制事项清单等配套机制。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为全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7、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执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整治新就业形态违法行为,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体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持续深入推进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落实政府和国企项目无欠薪试点工作,落实农民工工资通过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强化欠薪信用和行刑衔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检查、打击用人单位或个人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8、加强法治人社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等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证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辅助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业务和专项业务等专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五、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9、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处复议机关的复议建议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加强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财会监督、内审监督和统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特别是新闻媒体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政府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强化授信践诺机制落实。

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0、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方案。加强劳务派遣全链条监管,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强化企业劳动用工指导,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社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强化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的协商机制。

11、健全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健全劳动人事关系争议多元处理格局,加强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本地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将劳动仲裁工作与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流程,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强化裁审衔接,推进全市“类案同裁”。推进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和星级仲裁院创建评选活动。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积案,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确保行政机关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按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七、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夯实法治建设社会基础

1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法制度,举办法治知识专题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开展不少于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代表旁听行政庭审活动强化技工院校校园普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纳入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规划。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持续开展窗口单位练兵比武活动,通过岗位学政策、在线学法律,营造人人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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