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收(转入宜春人才中心流动支部)
省内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在党员系统转入。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宜春市直机关工委”,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宜春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办理转入(接收)手续。
★ 转出(从宜春市人才中心流动支部转出)
须有拟接收的党组织(党委)同意接收的意见。本人持身份证到宜春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办理关系转出手续。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持委托人手写并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转往省外的,需咨询到接收方党委全称,以及具有跨省接收组织关系权限的上级党委全称;之后持我中心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宜春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大楼10楼)办理转出手续。
党员退休,原则上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社区。
★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支部和流动党员中心组织的党内活动,经常汇报思想(每季度提交书面思想汇报一份),且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完成规定32学时的党课学习,向宜春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提交以下材料:
1、转正申请书;
2、工作单位鉴定(无工作单位的,由原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
3、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开具)。
经审核后,通知其参加转正讨论会。支部大会通过后,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