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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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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审议稿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主要成就

第二节存在不足

第三节面临形势

第二章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第二节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第三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第四节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第五节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

第六节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第四章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节落实失业保险制度

第三节落实工伤保险制度

第四节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第五节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

第五章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第一节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第二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

第六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三节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第四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第五节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

第七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均等化

第二节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

第三节基本公共服务手段信息化

第四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专业化

第八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法治保障

第二节财政保障

第三节队伍建设

第四节责任分工

第五节研究宣传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指导和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和高水平发展,根据《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主要成就

促进充分就业成效显著。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7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1.64万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109人,累计发放创业贷款总额112.4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着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养老金实现五连调,基金风险防控到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8.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9.12万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7.32万人和57.17万人。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成果丰硕。依托我市重大战略和优势产业,深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数量稳中有增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约64万人,其中获得专业技术资格人才11万人,技能人才18万人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人事关系矛盾调处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得到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3.9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年均99%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规范基本成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建立,基层服务硬件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实现社保卡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建立。人社扶贫取得重要成果。积极履行就业扶贫工程牵头职责,多渠道帮扶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稳定就业扶贫基本盘。发放助保贷款”7858.53万元,代缴保费1445.34万元

“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成就,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三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基数

十三五年目标

2020年值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5]

[27.5]

[28]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4.5

<4.5

3

创业担保贷款

亿元

[62]

[72]

[112.4]

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0

80

118.55

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10

180

240.61

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4.8

28

27.32

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9

50

57.17

8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才总量

万人

9

11

13

9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160]

[190]

[200]

10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16

18

18

11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6

92

98

12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

99

1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93

93.97

14

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

万人

450

540

587

注:[]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存在不足

从人社事业自身来看,就业结构性矛盾依旧存在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难度加大,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创业平台建设有待完善,脱贫劳动力就业质量不高;民生保障存在短板,整体保障功能亟需加强,社会保障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园区企业选择性参保的现象依然存在,失业参保率低,工伤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人才队伍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合理问题并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和建设力度不大,引进高层次人才成效不明显,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仍需深化;劳动关系领域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欠薪案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复杂;基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重道远。

第三节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在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

基础上乘势而上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期,也是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党的坚强领导是人社事业发展强大的内生动力。十三五以来,全市经济面长期稳定向好,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就业优先、人才强市、内陆开放试验区等战略深入实施,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运用日新月异,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催生,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我国发展环境也面临着深刻复杂的变化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际经贸冲突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人口老龄化加剧,就业结构变化等多重挑战的影响给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带来较大压力。

第二章发展目标

面对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努力破解深层次症结,努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完善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着力抓重点、促改革,补短板、强弱项,兜底线、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全力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加速中心城区强起来、县市区跑起来、大宜春立起来步伐,加快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眼发展需要,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民生为本。紧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紧贴群众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为统领,深刻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把握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统筹协调、改革创新。树立全面、整体观念,注重各项政策措施之间的衔接,统筹考虑人社政策与其他重大政策的关联互动,妥善平衡和处理各领域、各方面利益关系。打破思维定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激发民智、汇聚民力,尊重群众和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尽心尽力、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现实条件出发,不做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的事情。以兜牢民生底线为重要基础,推进全覆盖,突出保基本,注重加强兜底性民生建设,聚焦弱势群体,补齐民生短板,织好民生保障安全网。

完善法治、促进公平。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基本取向努力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问题导向、防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好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加快补齐人社事业发展的短板。紧盯人社事业发展矛盾和问题,关注外部环境带来的风险,梳理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加强政策储备,加强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

第三节主要目标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实现劳有丰酬,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更高台阶。

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工伤、失业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更精准的参保扩面机制、更有效的管理服务机制、更安全的基金管理,推动落实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比照先进地区,加快补齐人才政策短板,创新优化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培养造就更多优秀人才。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更加高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更加规范有力,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得到深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建设高质量智慧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社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实精准治理、均等服务和智慧决策,实现人社公共服务多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行风建设。

专栏2“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目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值

2025年目标

属性

一、就业创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8]

[19.4]

预期性

2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

预期性

3

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万人次

[19.44]

[15]

预期性

4

创业担保贷款

亿元

[112.4]

[75]

预期性

5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数量

[1]

[4]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11

95.5

预期性

7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7.32

28.52

约束性

8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7.17

58.67

约束性

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8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0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才总量

万人

11

13

预期性

11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200]

[220]

预期性

12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18

20

预期性

13

技师学院数量

1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4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

预期性

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3.97

>93

预期性

16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9

>99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7

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

万人

587

620

预期性

18

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59.24

67

预期性

注:[]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扩

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健全就业

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保持城镇新增就业基本稳定。支持稳定就业岗位,继续把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有关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扩岗增岗。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信贷资金扶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大对新经济新业态和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拓展劳动者就业和创业空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困难企业就业帮扶行动,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补充公共就业服务的短板和不足,促进就业人岗匹配。加大民生保障资金投入,落实好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类政策。完善就业目标责任考评制度,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二节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实施稳就业行动计划,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

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突出高校毕业生这个重点群体,持续推进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三支一扶、就业启航等计划,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做好离校前后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积极开展专场招聘、精准对接、创业帮扶、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加强创业带动、劳务输出。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下乡创业,落实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实施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托底帮扶。

第三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落实技能中国行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

能培训制度,基本形成技工院校、公共实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一体的多元化职业技能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技工院校基础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各类企业和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省人社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扩大培训供给能力,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规模。发挥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进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自主评价制度,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供给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与人才选拔。完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

第四节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电子商务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建设力度,推动创业载体升级。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通过建立十个县(市区)分网站,整合宜春就业网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实现创业指导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和一站式创业服务。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及补贴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中的引领作用采取市场化手段鼓励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强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组织高水平创业导师队伍,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提高劳动者创新创业能力。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

第五节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

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用工指导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全面推

动宜春市智慧就业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跨部门审核经办、精准推送服务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加快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加强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志愿者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六节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提升人力资源匹配效益和服务企业的能力,切实发挥人力资

源服务产业园的平台作用,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产业集聚和创新升级,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信息对称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解决企业招工引才难的问题,积极推介产业园优秀入驻企业与企事业单位服务对接,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开发提供配套服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个性化服务,多渠道服务企业用工,服务我市重点行业产业的发展。力争将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推进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成为赣西人力资源配置示范区。

专栏3就业拓容提质行动

01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服务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到2025年,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100%动态清零。

02新经济新形态就业促进计划。开发新经济、新业态就业增长点,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重点支持家政、旅游、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在线零售、在线教育和远程办公等行业发展。把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城市管理网格员、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防疫员、网约配送员等新职业纳入职业技能补贴范围,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新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03落实打造全市劳动力就业地图。以数字化地图形式,展现全市劳动力资源区域分布和产业分布、人员流动、就业创业、失业等总体情况;动态精准掌握全市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失业人员、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态;动态监测重点企业行业的用工情况,防范规模性裁员的失业风险,为就业形势研判、科学决策、高效治理提供数字化支撑,逐步实现我市就业服务精准化、决策科学化、监管智能化、共享便捷化。

04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计划到2025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30万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40%以上。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创建行动,培育10个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示范点,培养遴选100名以上优秀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全面提升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05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依托各地产业优势,积极整合社会各方创业资源,引进一批专业化团队,在全市建成创业孵化基地30家。抓好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巩固提升,在全市重点打造10个左右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示范带动效应强创业孵化基地,形成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06人力资源服务业总量质量双提升计划规划建设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推进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按照1+N”要求在宜阳新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部分县(市、区)建立分园,力争成为赣西人力资源配置示范区,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力争到2025年,市本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达到10亿元,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机构5家,行业领军企业10家,行业领军人才达到20人左右

07公共实训基地扩容。改扩建上高县公共实训基地、奉新县公共实训基地、万载县满天星实训基地、高安市公共实训基地等项目。

08公共就业创业示范建设计划。开展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优质培训服务、劳务协作服务、就业扶贫服务、供求信息监测服务等促就业综合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型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充分就业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其中,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县(区)不少于2个、省级以上充分就业社区不少于10个,选树公共就业服务典型。

09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宜留宜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宜春、来宜留宜就业、在宜创业、安居乐业。支持各地依靠各类园区,整合创建技能人才创业园,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实体享受创业孵化基地同等政策待遇。对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同等政策待遇。鼓励企业、技工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双师型教师工作室等开展技能创新。

10智慧就业工程。以劳动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供需双方匹配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摸清劳动力资源状况,为求职者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为园区企业解决用人需求。

11高质量就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市范围创建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就业更加充分、创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高质量就业乡镇(街道)、村(社区)。

第四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覆盖全市、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规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管理服务更加便捷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持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探索新的参保方式扩大覆盖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深化以养老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降费减负,稳步推进参保扩面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养老待遇给付与调整机制,及时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升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针对建档立卡、重残、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困难群体,加强社保政策兜底保障。

第二节落实失业保险制度

落实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

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园区企业、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及员工积极参保,力促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落实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应发尽发,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升失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第三节落实工伤保险制度

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工伤预防工作全面启动,落实全省统一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统一工伤保险三个目录及支付标准,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专项扩面,推进采矿、冶金、化工、油气、建材、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落实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动小微民营企业积极参保,不断推进企业全员参保。

第四节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合理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强化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建立

预算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基金监管,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建立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基金监督制度体系,强化信息化监督手段,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建立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机制。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完善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加大社保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完善和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建立社保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五节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

落实全省统一的社保经办标准、业务流程、管理办法,推进社会保险经办队伍建设。多渠道提供社保线上经办服务,实现网站PC端、移动终端、12333咨询电话、自主终端等线上渠道的一体化联动,依托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实现社保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跑一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研究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支机构和经办网点,将经办业务、信息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打通参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电子社保卡宣传、推广、应用力度,打造社保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将人社部门发放的其他各类卡证功能统一整合至社保卡,实现卡证合一。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可及性。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专栏4社保挖潜增效行动

01社会保险精准扩面计划。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以及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等重点单位,持续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准管理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形成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

02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政策体系,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03做好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探索建立适合新业态企业用工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通过政策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

04社会保险诚信平台建设。依托全省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信用江西网站等平台,将企业和个人社保、违规骗保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分等级进行社保诚信综合评定,在融资贷款、项目审批、招投标、税收返还奖励、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等方面进行限制,增加社会保险主体的逃责成本。

05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推动失业保险从基本生活保障向职业技能提升拓展,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从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职工和企业拓展。

06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持续推动工伤康复的开展,推进先康复、后评残。进一步发挥工伤康复平台在医疗康复、职业康复、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化管理及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示范作用。依托省级实时系统,推进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的协议签订和实时结算,建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全过程与社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相关联,信息共享,推动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第五章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更

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

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创新人才工作理

念,围绕全市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要,通过政策集成、平台搭建、资源整合、权限下放、服务提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扩大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自主权限,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逐步向县(市、区)下放具备条件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向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人事工作规范有序、行业人才资源密集的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向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组织开展自主评审。加大人才激励机制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激励分配形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域布局,培育各类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园区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二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我市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高层次人

才的需求,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政策人才选拔评价标准,完善人才竞争机制。建立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紧贴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企业引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优秀人才,形成以人才兴产业、以产业聚人才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动高层次人才科研服务平台的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水平提升。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审办法,规范执行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试点开展特色行业职称评审。

第三节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技兴赣鄱”专项行动,多举措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力度。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表彰推荐等制度。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实施技能等级认定,扶持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围绕全市重大工程、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与人才选拔。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加大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做好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优化技工院校布局,提升技工教育质量。突出做好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劳动成果和工作价值,营造良好的技能人才成长社会氛围。

第四节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

紧跟省委事业单位改革精神,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励、培训等制度。继续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管理、精简效能为原则,对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以及最高等级控制加以利用,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进行组织与引导,大力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水平。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工作。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绩效激励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推进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政府性奖励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完善并实施好及时奖励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专栏5:技术技能人才强基引领行动

01高端人才建设工程。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学术带头人、高层次创新团队和人才到我市任职、兼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研发机构,到2025年,柔性引进院士20名,培养和引进培育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10个,培养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培养和柔性引进杰出青年人才20人以上。

02青年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行动,到2025年力争培养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以上、引进60名博士和800名硕士。建设5个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和引导优秀博士后人才向企业流动,积极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03建设人才引进服务中心,建立人才引进发布平台和高端人才库。出台大学生与技能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继续组织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赴国内名校举办高层次人才对接会,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

04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力争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5家。

05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与计划。继续打造宜春“明月山”杯职业技能竞赛品牌,积极选拔选手参加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在宜春承办全国、全省职业技能竞赛。

06技师院校建设整合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宜春(赣西)公共实训中心、宜春市就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到2025年建成宜春技师学院。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技工院校,实现技工院校全覆盖。

07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工程。每年至少组织100名高技能人才免费研修,力争建设10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 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0家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覆盖广泛、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宜春工匠队伍。到2025年,全市获评宜春工匠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累计力争达到100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0万。基本形成产业聚集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六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共享工程”,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第一节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实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制度,推进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贯彻落实最低工资评估机制。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完善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按照统一部署,跟进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导向,体现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国有企业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第二节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十百千万计划”和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坚持和发展以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三方机制为核心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工作联动制度,切实发挥三方机制在制定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处理重大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引导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性社会团体、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构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推广万载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做法。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建立劳动关系运行状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第三节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建立健全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加强调解仲裁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民生为本,不断夯实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基础,促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推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智慧仲栽”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办案和线上调解仲裁服务,积极推进仲裁机构星级评价工作,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清单,健全完善仲裁制度体系,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加强仲裁办案管理与指导。完善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统一裁审衔接制度,规范办案程序。

第四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体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实施用人单位诚信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根治欠薪行动,全面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工作,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用工、休息休假等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力度。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智慧监察系统,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劳动保障群体事件的能力,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五节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

大力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引导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深入实施根治欠薪行动,推广丰城市首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单清经验。推动落实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完善新生代新业态农民工权益维护政策制度。

专栏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01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企业项目。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印发劳动用工规范指导手册,进行培训和指导,推动企业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水平。

02“智慧仲裁系统。推广运行智慧仲裁系统,促进信息技术与调解仲裁工作深度融合,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规律,改进服务方式,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监督,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

03星级仲裁提升计划。以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为目标,推进仲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打造一批办案效能高、服务能力强、四化建设基本到位的仲裁机构,推进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04“智慧监察建设。依托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办理、监管服务一体化系统,落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

05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计划。落实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构建市县两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培育选树一批专业性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指导服务企业防范用工风险,实施和谐劳动关系计划。

06实施根治欠薪行动。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全面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的集中整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07分层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行动。推进县域内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县外省内的农民工实行全省统一管理服务,清理各种不合理规定,逐步消除省内差别;对跨省就业农民工与当地农民工平等对待。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

第七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推动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建成标准统一、公平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人社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第一节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均等化

全力做好人社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全市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公平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协同办理的服务新模式,实现人社服务一网通办、一卡通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形象统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

第二节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

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

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落实全省人社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清单内事项,持续推行八统一标准化成果。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综合柜员制,推进窗口设置、服务行为、纪律要求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系统,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第三节基本公共服务手段信息化

加快推广应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让服务对象办事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实现不进人社门、办好人社事。以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为总门户,实现一次注册、上下互认、一网能办。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推广网站PC端、移动端、12333、自助终端等多种线上服务渠道。建立信息系统运维考核机制,提高运维效率和质量,切实提升社保经办数字化能力,推进数据资源整合,逐步实现省、市、县经办机构数据同源使用和实时更新。提高社保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提升社保统计手段。根据国家要求,统一推进并实施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快网站、12333、移动应用、自主应用等服务渠道建设,形成一号一窗一网一卡互联网+人社服务格局。

第四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专业化

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专业化实现稳步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升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动态调整人社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深入推广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涉及到人社业务的实现一次办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业务经办中需要的各种部门证明材料,实现全部进驻平台。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向好,窗口服务更加高效。明确各级经办机构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优化人员结构,开展政务服务培训提升人社经办管理服务能力。规范各级人社机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行为,借助党建三化平台把人社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群众不出家门办好人社事。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专栏7人社公共服务提质工程

01 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依托省级集中的数据和系统,以社保卡为基础数据库,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融合各业务系统资源,打造一体化平台,加快网站、12333、移动应用、自主应用等服务渠道建设,形成一号一窗一网一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格局。

02 打通信息壁垒行动。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办事手段,打通部门、地域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跨部门一次性办结事项。健全业务之间的协同协作机制,打通线上与线下,实现窗口服务、网上服务与社会化服务协同。

03智慧服务工程。互联网+的视角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服务诉求的实时感知与动态分析,变服务对象找我我找服务对象,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个性化。

04宜春人社微服务平台项目。开发人社服务的微信小程序,汇聚人社便捷服务,拓展人社服务半径,丰富人社服务渠道,致力全面打通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互联网+人社建设。

05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人社厅部署,统一人社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全市人社服务事项在主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办事表单等八个信息要素上实现与全省统一。按照一事项一指南原则,实施全市统一的人社服务办事指南,为服务对象提供清晰指引。

06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动态调整人社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不断完善行风建设机制和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清、减、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减证便民,大力压缩办事时限,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开展人社领域各项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常态化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继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推广地方行风建设新经验、新亮点。持续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及时受理反映问题,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

07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培训,提升社保经办队伍管理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开展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深化培养社会保险领域的管理中坚力量。开展社会保险精算业务培训班、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社会保险标准化管理培训班等各类专项培训,深化培养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基金管理、标准化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业务能手。

08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接,建立人社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加强返乡创业园等载体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招聘、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流动和配置,大力推进高质量就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计划。

第八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为实现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强化财政保障,做好研究宣传,落实目标责任,努力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第一节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法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有关普法规定,努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第二节财政保障

加强人社规划实施与财政规划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人社体系建设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节队伍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把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全系统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优良行风,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节责任分工

加强人力资源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分解落实主要指标、政策、项目和改革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调度和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完善统计分析制度,确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第五节研究宣传

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广泛运用新媒体途径,大力宣传人社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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