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目前发现王颂华等17人(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我中心已通过电话、挂号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告知,请相关人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对拒不退回的,我中心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3〕50号)文件,移交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以2至5倍罚款; 涉嫌欺诈骗保的,将移送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退款账户名称: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退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分行
账号:14381101040082484
附 言:姓名+身份证尾号后6位
办公地址:宜春市府西路1号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7号
服务电话:07953220700/3220958
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