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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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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社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强化“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举措不松劲,突出人社“六大工程”工作任务不懈怠,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停步,咬定全年目标任务不动摇,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2019年工作回顾

1.扛起政治责任,多措并举稳住就业基本盘。始终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8.28万人。2019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就业促进法》工作给予肯定和鞭策。一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抓落实。推动出台《关于全力以赴促进就业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发[2019]4号),在促进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就业等5大块20个方面发力,不断加大全市就业创业领域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全市共为符合条件642家企业数拨付补贴金额1696.08万元,受惠职工81132人。认定困难企业5家,其中市本级1家困难企业已拨付稳岗返还款696.159万元;县(市区)4家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款457.415万元。二是着力做好了特殊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实现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能力的全链条培养。截至12月底,全市共实名登记5779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已实现就业4858人,开展大学生各类就业创业服务1740人(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探索建立“一对一”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室,全市全年共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150场,组织入场企业7247家,提供就业岗位达65.1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406人。三是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成功举办全省首届“创领美好”创业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和全市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第二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3项就业创业成果以及3项创业创新项目成果分别在2019年全国及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上展出。累计完成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2.75万人,创业培训1.63万人。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24.31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17.32亿元,扶持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贷款6.99亿元,带动就业5.48万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20个创业孵化基地(宜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第四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现有创业主体652户,带动就业3514人,平均一家创业实体吸纳就业5人,2019年度发放创业孵化补贴201万元。四是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出台《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宜府发[2019]5号),积极推介产业园优秀入驻企业,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开发提供配套服务。今年四月,市人力资源产业园成功创建全省设区市首家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构建了人才招聘、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等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目前,共引入58同城、天坤国际等45家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累计为35.32万人次提供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2.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综合施策织密社保安全网。牢牢把握社保是民生之基这一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民生功能。总结起来就是“一扩大,三到位”。一是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14.46万人、235.33万人、58.32万人、27.08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分别为48.73亿元、1.56亿元、1.09亿元。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按照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的要求,全面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3个百分,同时调整职工缴费基数,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19年社保降费为企业减负5.5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4.72亿元、工伤保险0.39亿元、失业保险0.44亿元)确保参保群众充分享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失业保障制度改革到位。做好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工作,修订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法,全面取消按月到辖区内经办场所现场签到制度。同时,建立了内部各险种之间数据核查比对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识领金人员资格。四是基金管理责任到位。开展了企业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核实工作,通过部署“三个全面取消”、审计问题核查整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疑点信息核实等专项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展开认真核查,追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27.18万元,追回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67.71万元,确保了基金安全。

3.抓实人才人事中心工作,多点发力凸显人的价值。积极创优人才人事服务方式,激发人事人才工作活力,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人事人才工作模式。一是立足市情,培育人才工作好的生态。配合市委人才办出台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人才服务配套金融产品实施办法、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实施办法、草拟了《宜春市中小学校、公立医院从省内外高校考试考核择优引进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本科专业人才暂行规定》,在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生活待遇、购房租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了服务与保障,加快培育人才工作良性生态。二是着力发展“两类”人才,开创人才工作新的局面。4人正式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宜春学院引进博士83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高技能领军人才3人,樟树四特酒公司杨越工作室获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出台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若干措施》,《宜春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在全省率先发布宜春市部分行业技术工人技能补贴指导价位。开展“宜春工匠”选树活动,举办“明月山杯”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三是加强引才力度,为企业搭建人才招聘平台。征集引进人才需求,采取人才对接招聘与人才政策推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项引才。组织企事业单位赴外省高校引才。积极组织了共336家企事业单位携才需求岗位2797个赴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北京等地高校招才引智。目前,全市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444人。为市政府引进22名高端人才并聘任为工作顾问。四是深化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顺应时代发展新的趋势。开展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专项整治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专项行动和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吃空饷”问题回头看工作,对清理出的30名“吃空饷”人员辞退下编22人,开除1人,限期整改7人。印发了《关于规范津贴补贴、企业薪酬及各项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纠正了46家单位津补贴和政府性奖励发放中存在的问题。继续落实市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制度。印发《宜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开展了2018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工作,对3家实行年薪制试点企业2018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

4.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管齐下突出源头治理。主动应对外部环境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7%以上。一是宏观层面指导不断加强。完善了以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制度,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名义印发《宜春市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制度》,严格按照《“和谐劳动·幸福宜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开展工作。二是劳动仲裁方式求新求变。为改变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导致的案件积压现象,提升办案效率,创新推行案前调解机制,今年庭前调解结案85件。同时加大对困难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申请免费援助律师,今年共受理涉及法律援助律师案件155件。2019年市本级劳动仲裁结案率95.08%,为劳动者追索工伤待遇、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共计1141.4余万元,三是“四做好,两规范”保障有力。着力做好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实名制监管工作、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退管理和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全市(不含丰城)各类举报投诉案152,结案率100%,为463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7800万元;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数424个,实名制覆盖率达到100%

5.精准推进人社扶贫工作,聚焦四大板块不务虚功 。一是就业扶贫再发力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统领,同步推进“夏季提升”“秋冬巩固”两大攻势、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通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帮扶举措,涉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各级督查反馈的扶贫车间有名无实、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扶贫专岗管理不到位、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未有效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均得到较好解决。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全市2762名本地户籍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758人,就业率达63.64%。就业扶贫专岗有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9434人,202家扶贫车间有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715人。二是社保扶贫牢兜底。出台《宜春市城镇下岗事业特困人员享受政府贴息助保贷款实施办法》,扩大了参保对象,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让更多的贫困人员通过助保贷款政策解决“缴费难”问题,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确保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全市办理助保贷款新增120人,共累计办理助保贷款人数2210人。三是技能贫富强素质。开展技能扶贫,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学生(学员)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开展有针对性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3444人次;四是人才扶贫助发展。在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中向基层一线倾斜,一定范围内允许限定当地户籍,对偏远地区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条件。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开招聘过程中要求农村基层一线岗位数不低于60%。积极落实优先职称评定、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以及职级并行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逐步解决贫困地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6.打造精品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进行梳理,下狠功夫砍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一是全面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人社“首位工程”。市本级共认领权力事项46项(含2个子项),公共服务事项123项。1225日,我局驻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和就业局办事大厅的两个“一窗式”综合受理窗口开始试运行;省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劳动监察应急指挥平台上线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提速增效上下功夫。主动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线上线下融合文章,运用多种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快捷服务。严格落实审批窗口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避免了办事群众“多头找、往返跑”,今年以来,共开展延时服务167个,三是践行“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着力提供优质服务。实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项目“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投诉”的“五个零”政务服务要求。开展工作作风整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风气。全年共为企业办结涉及人社职能业务2374件,在工作中实现了无差错、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无一例投诉案件,2019年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二、2020年工作打算

1.夯实稳就业的基础,抢占先机下好新时代就业工作“先手棋”。发挥新产业新业态促进拓展新就业岗位的作用,大力推进孵化基地建设,着力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动态管理,做好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工作。切实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作用,完善产业园运行管理体制做好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与全市智慧就业平台的推广应用,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培训。

2.强化社保兜底功能,适应新常态抓好社保扩面与降费减负两个“主战场”。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根本目标,持续推进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和社保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落实助保贷款扩围政策;进一步完善省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加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大社保内部稽核检查力度;启动全市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工作。适时启动全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

3.激发人事工作活力,顺应改革趋势开启人事工作“新征程”。组织好2020年全市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在公开招聘形式多样化上和考试科目设置上出新招。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大力推进各县(市、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次晋级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政府性奖励发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继续深入推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跟进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度,

4.营造人才工作好的生态,以高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打造招才引智工作“新高地”。继续开发并完善宜春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平台,做好明年在深圳举办人才对接会及企业家研修班活动。按照省、市技能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争取承办全国、全省职业竞赛在宜春举办。加大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启动2020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坚持改革和完善职称制度。

5.聚焦劳动关系领域和谐,构建顺应经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浓氛围”。继续推进构建省、市两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加强新时期背景下劳动关系工作新领域新问题的调研研究工作,继续全面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工作。做好即将到来的国务院及省政府实地核查迎检工作。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在企业园区建立“三师一室”平台,加强调解仲裁工作队伍建设。

6.优化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打造网络信息化时代人社公共服务体系“高精尖”。全力做好人社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公平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做好全省一化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和全市智慧就业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省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继续推进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加强12333咨询员业务培训工作,优化两微一端信息平台, 启动信息化国产设备的替换工程,完成系统迁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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