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

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18 10:00:00

   

第一部分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31号)文件,整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能和市教育体育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就业工作职能,组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副处级;主要职责为实施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就业援助、就业创业培训、人才服务、大众创业、指导公共职业介绍、工业园区用工服务、失业保险、全市创业贷款担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环境的统筹、协调与指导、农村人力资源信息调查统计和基础台账建设、指导全市就业经费和促进就业资金的筹集使用、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共10个,分别为:综合科、公共服务科、人力资源市场科、技能开发和技工教育科、创业金融服务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科、就业援助和监测预警科、失业保障科、创业培育科、技能人才评价和竞赛组织科。

单位编制总数35全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数33人,退休人数24人。

部分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

部分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00.6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安排减少24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4.99万元;其他收入20万,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68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800.6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安排减少249.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6.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5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8万元;项目支出43.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9%,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3.9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36%;住房保障支出53.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04.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45%;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91%;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0.67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5%,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19%;住房保障支出53.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5.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69万元,增长14.3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失业保险征缴激励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充分调动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失业保险基金持续稳定增长,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可以弥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不足和失业保险基金征收过程中的有关成本开支,维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

(2)立项依据

1、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激励机制的通知》(赣劳社就【200120号全文;

2、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55号)第十四条;

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激励经费兑现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2号)全文;

4、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6号)。

3)实施主体

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项目总目标就是充分调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征缴、支付、基金运行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失业保险基金持续稳定增长。本年度预期绩效目标是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5.23万人,基金征缴2300万元,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实施后当年可以达到预期效果。

(5)实施周期

20231月—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

42.92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详见附表2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7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3.1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务接待费5.5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机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本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我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我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我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