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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25 15:57:11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区)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省、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可以申请办理。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或者参保失业人员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可申请转移本人失业保险关系。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转出地医保参保凭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时提供)。


二、办理流程图


三、联办表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

通用信息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转出地

转入地

社保信息

人员状态

户籍地

填表说明:

1.“转入地”填写江西省**市**县“;

2.“人员状态”选择“流动就业”或“申请领失业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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