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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指南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7 16:42:31

受理范围:属宜春市人社局或宜春市职称办核发的原纸质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或打印有误、受损、模糊

申办材料

    按属地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提交下列申办材料:

    1、需更换的宜春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换发需送至市职称办,补办不需提供)

    2、电子证件照片、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3、资格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人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

    5、个人档案中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资格证书上的批复文件(pdf格式)

以上pdf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

办理方式:

  一、补办:尚在省内工作的补证人员需在自己参保所在单位的职称经办人账号上录入原证书信息,选择对应证书批复单位保存后,本人实名扫码后将提交至对应的职称部门进行审核补办;在省外工作且未在江西省内参保的补证人员可将补证材料发送至邮箱jxyczjk@163.com,由市职称办帮助录入补证信息,并进行审核。

    二、换发:须将证书原件送至或寄至“江西省宜春市府北路宜阳大厦中座9楼917室”。
    三、非国有工程系列无法补办(换发)电子证书,可补发纸质证书。
联系电话:0795-327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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