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要素 | 填写说明 |
事项名称 | 退休证 |
受理范围 | 个人 |
办理机构 |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 |
办理地点 | 宜阳大厦中座945室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795-3271154 |
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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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次数 | 1次 |
设立依据 | 《原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112号) |
受理条件 | 退休年龄规定: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①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参加工作满10年的。②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
所需材料 | 办理退休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副处以上人员凭退休通知,科以下人员由单位提供人事档案和有关材料,干部照片一张,办退休证用。 |
办理程序 | 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人事档案或 退休通知到工资福利科办理退休手续。 |
流程图 | 无 |
办理时限 | 审批通过后办理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表格下载 | 无 |
网上办理 | 无 |
网上查询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