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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8-18 00:00:00

信息要素

填写说明

事项名称

退休证

受理范围

个人

办理机构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

办理地点

宜阳大厦中座945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95-3271154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次数

1

设立依据

《原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112号)

受理条件

退休年龄规定: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①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参加工作满10年的。②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所需材料

办理退休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副处以上人员凭退休通知,科以下人员由单位提供人事档案和有关材料,干部照片一张,办退休证用。

办理程序

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人事档案或 退休通知到工资福利科办理退休手续。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审批通过后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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